| 1. |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能提供真实有效的《营业执照》正副本、场地使用证明、银行基本帐户、税务登记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户口本、签约人身份证及户口本等相关资料经甲方验证。 | 
| 2. | 没有经销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它任何产品。 | 
| 3. | 能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信息、商业秘密;未经甲方许可,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。 | 
| 4. | 接受甲方产品用户的意见和申诉,并及时向甲方反映。 | 
| 5. | 发生《营业执照》期限到期或变更、经营范围变更、营业场所或住所变动、产权改变、诉讼等重大事项时,均能及时书面告知甲方。否则,乙方愿意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。 | 
| 6. | 接受公司指派的区域业务经理的指导和协调管理。 | 
|  | 联系电话:0512-63938538 | 

 
 
